打架多了,谁都知道假树懒身边有个小尾巴,打架狠,厉害,闵初给他起了个名号,弱阎王,希望他不要像阎王索命似的,太拼。
上泞市本就是黑/窝,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互拆台的事也不新鲜,今天是兄弟明天是仇人,今天一块喝酒明天给敬三炷高香,什么事放到暗处都不新鲜。
就是这种常常看在眼里的不新鲜的事,到了自己身上反倒是新鲜的分不清真假了。
鹿钦原有时候会想,那么个漏洞百出的破陷阱,自己当初怎么就跳了呢。
大约是太过看重,连思考的能力都变得低下。
是因为什么来着,对了,当时闵初说要回一趟老家,让他看家。
结果这一去就不回了,问在干嘛,闵初说吃喝玩乐,想见面,闵初说在家见不着,问家在哪儿去找他,闵初说回去再说,到后来电话也打不通了,机械的女音一遍遍重复着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漫漫长夜鹿钦原泡在酒吧里消磨时间,有人小声的议论:“懒爷是要结婚了吧,听说新娘子怀孕都快俩月了。”
鹿钦原把时间一算,俩人刚好分开足俩月,他猛灌一口酒,又听一个人说:“男的和男的,咱不是说瞧不起,实在是没什么安全感,女的还能怀孕呢,男的做了你也不知道,也说不清谁干净谁脏。”
鹿钦原一想也是,就是和女人做了,回来我也看不出什么来。
酒吧里什么人都有,消息多的烂大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打听出来,鹿钦原连着在这里喝了三天酒,就把懒爷从如何认识那个女孩到俩人在哪里滚床单到两个人定婚的过程滤了一遍。
鹿钦原就当笑话听,听听就算了,见不到人,从别人嘴里听听这个人的事儿总行吧。
回来一块算总账。
被鹿见微的人请去喝茶时他微醺,看什么都是在雾里,听什么都是在云里,就听鹿见微在那里独角戏似的唱:“你妈怎么死的,你倒出息,跟杀母仇人恩来爱去,不怕把你妈气得蹦出来!不管我多么不喜欢你妈,但她是我鹿见微的女人这点放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我不能让别人看我笑话,仇没报了,还把自己的儿子搭进去,你让我的脸往哪儿搁!”
“原来你还要脸,我妈都死多少年了,你什么时候在乎过,我在外面水里火里的闯,差点死在别人手上,也没见你伸把手。”鹿钦原冷笑:“现在叫我回来提这事什么意思,枕边风吹多了,耳中风了吧!”
“出息,真长出息了!”鹿见微“啪啪”鼓了两下掌,一字一句的说:“你不用管我脑中风还是耳中风,你不能跟那小东西在一起。”
“那你杀了他呀,这么多年你都干什么了,连只小小的树懒都解决不了?”鹿钦原嘲讽:“你可真能耐!”
“哼,小小的树懒?”鹿见微被说的笑出来:“闵初是血蝙蝠的干儿子,是道上公认的蝙蝠伯爵,你会不知道!”
上泞市黑/道居多,称黑都,上泽市医疗发达,称药都,上渝市为直辖市,是国内重要经济命脉,称血都,上水市居三市中间,各色产业均衡发展,因此称上水市为水都,四市合称四泉。
至今为止统一过四泉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血蝙蝠,哪怕血蝙蝠现在已经退隐,也是闻名色变,杀伐狠厉的手段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当初决定跟着闵初时,鹿钦原就让人查了闵初的底,清白干净,没什么靠山,全凭本事。现在想想未免太干净了点,不过跟血蝙蝠扯上关系的话,干净也很正常。
鹿见微眼睛毒蛇一样盯着鹿钦原:“现在给你一个选择,杀了闵初,我这个位子就是你的……”
“黑爷……”他的话一说完,站在旁边的女人就急了,鹿见微一扬手制止女人,对鹿钦原说:“杀母之仇不报非人子,我知道你孝顺,现在就是你表现的时候。”
见鹿钦原不为所动,鹿见微嗤笑:“怎么,舍不得?也是,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你舍得下手。就算是闵初给你戴绿帽子,你应该也不会在乎。”
“胡说八道!”鹿钦原可以将闵初要结婚的事情当玩笑听,甚至闵初真和哪个女人结婚了也不见得他就生气,但是男人不同,跟女人可以说是传宗接代,跟男人呢,没什么可说的。
“血蝙蝠喜欢男人不是秘密,闵初是血蝙蝠的初拥也不是秘密。”鹿见微露出胜利者的姿态:“初拥到伯爵,不知道卖多少次屁/股才能赚来。”
“闭嘴,我不准你污蔑他!”鹿钦原双拳紧握,鹿见微火上浇油:“你表现的一点不像是相信他,像是恨不得飞去他身边捉/奸。鹿钦原,看到你这样我可怜你。”一个血红烫金请柬扔在桌上,鹿见微语带怜惜:“毕竟你也姓鹿,丢脸也是丢鹿家的脸,这个你拿去救闵初。”
“是送死吧。”血蝙蝠和黑狼是死对头,道上没有不知道的,鹿见微这是想借刀杀人啊。
“送死是对没本事的人说的。”鹿见微目的败露也不掩饰,坦然道:“这么说你是不介意闵初那个小东西给你戴绿帽子,也不在意他的死活了。他名上挂着是血蝙蝠的干儿子,其实关系也没那么亲厚,这次明里是去做客,其实是前去谈判,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两说。也不知那小东西怎么得罪了血蝙蝠,不掰扯清楚是不会放人了。”
“大约是不愿意卖屁/股了,为了某人。”鹿见微斜睨鹿钦原一眼:“要换成女人,两个月,小娃娃也该造出来了,你就直接能当爹了,多轻省,可惜啊,闵初那小东西跟你一样是个带把的,不然我还是认他这个儿媳的。”
“你想多了。”
不论如何鹿钦原都无法继续坐在家里等下去,闵初有危险他岂能坐视不理,即使前面是龙潭虎穴,即使这里面包藏了鹿见微不为人知的目的,即使此去无回,为了闵初,鹿钦原什么也不顾了。
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他现在只想见闵初,他相信闵初会给他一切他想要的答案。
捏着请柬,鹿钦原顺利的进入一栋富丽堂皇的城堡,领路的人得知他的身份,问明来意,笑道:“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小子,敢来这儿找人,看在闵先生面上放你一条生路,哪来回哪儿去吧你。”
鹿钦原说:“来了,不见到人我是不会走的。”
领路人呵呵一笑:“想发发善心你小子还不领情,也行,让你们见一面吧。”
带鹿钦原在一幢二层小楼前停下来,领路人客气的说:“闵先生和他的几个兄弟都在里面,你去吧,晚一点带你去见河伯。”
闵初正在和兄弟们赌钱玩,他一派的慵懒,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看到鹿钦原有点意外,但还是很高兴,拿出嘴里的棒棒糖摇了摇:“小崽子怎么来了,想我想的睡不着了?”说的旁边的兄弟跟着哈哈大笑,很识趣的散了场。
鹿钦原一把抱住闵初,还没张嘴就被闵初一顿数落:“你怎么来了,来送死的?长不长脑子,以前教你的东西都学到狗身上去了?你黑爹跟河伯的关系你不是不知道,就敢拿着请柬大摇大摆的来,不杀了你,河伯的脸面往哪儿摆?”
“知道你在这里,哪顾得了那么多,”鹿钦原埋怨:“电话不通,信息全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阿初,你和血蝙蝠到底什么关系?你这次来到底是干什么,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就像傻子一样,只能待在原地等你,想帮你也不知道怎么帮。”
闵初捏捏鹿钦原的脸,在他唇上浅浅的缠绵一吻,笑道:“傻样,我告诉你了回家,你还巴巴的追来,是有多想我啊,啊?”
带着糖味的甜腻,软软的犹如棉花糖一般,鹿钦原脸刷的就红了,纯情的不得了,呐呐道:“阿初,你别闹,我是听说你有危险才来的,谁知道你说的家就是蝙蝠窝啊。”
“哟,脸怎么红了,”闵初咬着鹿钦原的耳朵吹气:“一听说我有危险,不顾自己死活就来了,你这份情,我承了。”
两个月未见,血气方刚的鹿钦原哪经得起闵初的撩拨,一翻身将闵初压在身下,胡乱的吻着,急切的去撕扯闵初的衣服,闵初轻笑一声,配合的脱/掉衣服两人滚在了一起。
滚完一遍不算,又来了二度春风,一直折腾到天黑,鹿钦原才抱着闵初躺在床上休息。
小弟们知机的没上来打扰,两个人小别胜新婚的温存调情,别有一番蜜里调油的甜蜜。
问清楚鹿钦原来这儿的前因后果,闵初恨铁不成钢的剜了鹿钦原一眼,摸着他的头无奈道:“你黑爹够黑的,你也是,一谈情这脑子不是脑子,成浆糊了,到底是年轻。”
鹿钦原特别厌恶闵初这个态度,总是拿他当孩子,扭了头不理他,想了想又摁住闵初狠狠的亲他,闵初连忙投降:“行行行,不闹了,我累了,陪我睡会儿,明早送你回去。”
“你不回我也不回。”你到底跟血蝙蝠什么关系,说放人就放人?这话压在舌尖绕了几圈,鹿钦原也没说出口,他不想破坏现在的美好气氛。
有些事一旦挑明,就会产生一定破坏力,究竟会带来多大的影响,鹿钦原控制不了也不愿意冒险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