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啊,沈少,”刘卿柳笑眯眯地唤他,“没想到这么巧。竟然真的是你。”
她微笑着,把“真的”两个字咬得很重。
外人见了,还以为他俩也“真的”不大熟。
沈遥岑环顾一圈四周:车辆稀疏,灯火伶仃,仅有枯黄草木还算茂盛。
他下车急,没戴手套,被夜风一吹,指尖便冻得几分僵硬微红。
“不是你早有计划?”沈遥岑挑挑眉,问。
刘卿柳向下瞥了一眼,很快打开车门,让沈遥岑从副驾进来。
沈遥岑没去,仅是停在主驾旁,定定地凝视着她。
刘卿柳被这样直白的眼神盯得有的面热——或许因为他们实在是太久、太久、太久没见到了,她实在是太过想念沈遥岑,也不知道沈遥岑是否也如一般?于是她浅浅地笑出声来,又叹息一般地和沈遥岑说,真的是巧合。
一年有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十二个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道路也有上下左右、东南西北,可他们竟就真的这么凑巧,在同一天、同个时间、同条路段出行。
沈遥岑其实不是很相信。
但刘卿柳的眼神真诚得不能再真诚,着实令人很着迷,也让人很想去相信。
哪里的狐狸精。沈遥岑心里暗骂道。
她伸手,用好不容易才焐热的手握了一下沈遥岑的,嘶了一声说,好冰。
沈遥岑微微握紧一下手,试图从另一个人的手上汲取些许温度;只可惜这人身上的暖意着实少得可怜,就这么一点点,都给他了,就没有了。
沈遥岑只好绕了半个圈,俯身钻进副驾驶。
他一关好车门,刘卿柳就跟个急色鬼一样,再次过来摸他的手。
不过这次是问:“怎么不戴个手套就出来了?”
“还不是被某人气的,”沈遥岑轻笑,“下次想见我不用这么拐弯抹角的。”
“这不行吧。”刘卿柳的语气有些可惜,“我要是不努力一点引起沈大少的注意,怕是连多看我一眼都不会,”她看向沈遥岑,掌心处又开始泛起微微的暖意,语气不知不觉就带上了一点南方人的软调子,轻声轻语地说,“我可是追你追得很辛苦呢。”
沈遥岑想说,刚刚明明是我在追你吧。
他的车速已经拉到安全范围内的最大限速了,可还是只能吃到劳斯莱斯的车尾气。
但刘卿柳说得也确实没错——除却见面和通话外,到底要如何才能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我想你”、“想见你”这种柔软的情绪呢?
当然,夜晚是孤寂的、脆弱的,人心也会跟着变得柔软。
特别是在这样雪落纷纷的夜晚。
沈遥岑还记得,上一次两人佯装剑拔弩张的模样,其实放在现在的处境来看,便显得格外滑稽;但他也还记得这人最后病发流血时的模样——说不揪心是假的。他自认为演技没有很好,做不到对爱人受伤忍痛亦无动于衷,于是他只能摆出冷漠姿态,自认天衣无缝、实则漏洞百出地离开,只能说幸亏在场的不是他父亲,不然他立刻就会被打回原形。
“在那之后……你怎么办?”沈遥岑问。
刘卿柳愣了愣,有些不明所以:“什么?”
沈遥岑只好说得更详细一点:“就是在上次,我们在天和楼见面的那次——我看到你流了很多血,很吓人。”
刘卿柳无所谓地笑笑,只在这种时候显得很不善解人意:“吓着你了?”
“……”沈遥岑觉得她是故意的,但以此人对自己身体的漠视程度,沈遥岑又认为她很有可能是发自真心,“没有。我只是担心你。”
“哦——”刘卿柳拖长了调调,又压抑不住骨子里那刻意的、恶劣的,其实是饱含不安于是一再威胁求索的基因,“沈大少,你好好心啊。”她慢慢凑近了沈遥岑,已经生得微长的额发浅浅盖住了她的眼眸,“你明明知道我有病,还愿意靠近我……就不怕我再像那天一样吗?”
那天。沈遥岑想起来了,暴雨倾盆的那天。
雨很大,血水很涩,身体很痛。
痛到连呼吸都成了奢求。
可他只是抬手,轻轻撩起了刘卿柳过长的额发。
刘卿柳被撩得发痒,一侧眼睛微微眯起。
“刘海有些长了,要不要去剪?好像有些挡眼睛。”沈遥岑帮她把碎发挽至耳后,话语平淡却温柔,像是每一个太阳升起,或是月亮初现的日常,“露出眼睛好看多了。”
其实就算挡一点,也不会对刘卿柳的姿色有太大亏损。
漂亮这件事情真的很看天赋,也很看运气。
两年前的沈遥岑从来不会想,刘卿柳这张脸居然这么对自己的胃口。
或者说,真的会有人不喜欢这张脸吗?
看来他也只是做了一回自命清高的俗人而已。
而且刘卿柳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如此之多,竟然没有一处是落在脸上的。
除却上天偏爱,沈遥岑也不知道该作何解释了。
“剪吧,车里好像有剪刀。”刘卿柳在手套箱里翻找了一下,果真摸出一把不知作何用途的剪刀来递给沈遥岑,“劳烦沈大少了。”如此自然而然、理所当然。
沈遥岑哑然失笑,说:“我可不是专业理发师。”
他充其量在沈凌云尚且年幼的时候给人剪着玩儿,后头还被母亲训斥了一番,说他胡闹。
至于到底剪得好不好,时代久远,他也忘了。
刘卿柳却很放心地说:“你剪吧,剪差了也不怪你。”
她把车内灯光调亮一点,让沈遥岑能够看得更清楚,随后面向他,闭上眼,看着很乖巧很听话的样子。
沈遥岑拿着剪刀,有点紧张。
比他第一次在股市中投入全部身家还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