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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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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内最有文化气息的街市非鹿鸣街莫属。鹿鸣书院则位于相对来说显得僻静的街尾处。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作为周王宴会群臣宾客时所作的乐歌,鹿鸣向来被视作“君王宴群臣”的象征,这对于学子众多、学风浓厚的江南来说,是一个很讨喜的意象。

不过这条街道,到底是因为学院众多而被取作“鹿鸣”,还是因为有这称呼在先,所以吸引了众多学堂到此开办,恐怕杭州城内没有人说得清。这些学堂经年经年累月地伫立,像宽厚而仁慈的老人,迎来送往一批又一批心怀大志的学子,使得杭州城内的文风静静流淌。

为了博个“一步登天”的好彩头,鹿鸣街用宽大的青石板铺就成笔直的道路,在以“曲径通幽”为主流审美的城内,显出难得的宽敞。

胡一庭初到学院的第一天,学子们都身着统一的学服,早早的候在书院外列队迎接,他刚一走进,学生们就纷纷垂头拱手,齐声唤他作“先生”。胡一庭有些受宠若惊,看着学子们那一张张求知若渴的脸、那般殷切诚恳的目光,正惶恐自己或许并不能胜任这份教书育人的工作时,赵元述笑着从队伍的末尾迎了上来:“幼霜,你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不必拘束。”

赵元述其人,着实不像一个商人——在普遍的印象中,老板应该是充满铜臭气的,抑或说是咄咄逼人的,或如赵光祖、或如刘大栋。但赵元述却是个例外,从外形上来说,所有关于形容落魄文人的词汇,都能安在他身上。

他个子不高不矮,身材也不瘦不胖,中规中矩的模样,五官和身材没有一个出彩的地方。面色青白、须发疏落,常穿着一件洗褪色的青布直裰,袖口都磨出了毛边,却坚持用布条仔细缝补,实在是和他的身份不甚匹配。

按理说这样一副尊容,放在人群里毫不起眼,但他恰恰又生得一副好眉眼,浓郁笔直的眉毛略略向下弯折,一双微微肿泡的眼睛有着不符合他这个年龄和身份的清澈,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亲近慈祥。

他不是个纯粹的商人,当胡一庭第一次看到赵元述时,未及对方开口,就笃定地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不过时间往回拨二十余年,赵元述久试不第,这才无可奈何地选择经商,这样一想,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落魄文人”。

赵元述带着胡一庭参观了书院,又向他介绍了学子和执教的老师,甚至还带他看了为他单独准备的用膳、休憩的房间。末了,赵元述还自述生平,又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抱负,自我剖析了一番,几乎就差把心窝子掏出来了——他的意图很明显,他要胡一庭留下当先生。

今来宣明五年,离下次会试还有一年半,这段时间说长也长,但江南地带学风浓厚,学子们争分夺秒,已是蓄势待发之态。学子们放堂休息的时候,一股脑儿地全围上来,像看什么稀奇物件似的,眨巴着眼睛观察胡一庭,又争先恐后地向他请教。

赵元述在胡一庭耳旁小声道:“请幼霜原谅他们的冒失,他们没有恶意,只是你在宣明元年,以二十一岁的年纪夺得探花这件事实在太过震撼,大家都把你当作下凡的文曲星一样看待。”

就这样,胡一庭开始在鹿鸣书院教书,每天规律的早起、规律的执教,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头扎进故纸堆。当时间被事务填满,心中的躁动不安也慢慢被时间抚平。

读书声和着雨声,潮湿了他的整个春季,夏天的闷雷滚滚而至,偶尔望着窗外的天空,胡一庭回想起霍昭,心中还是会泛起涟漪。

立夏那天,学堂照例是要给学子们放假的,中午用过膳,胡一庭就没什么事了,想着回家尚早,春末夏初的风景怡人,不如趁着天色晴好,在城中随意走走。

走至梧桐巷口时,突然看有家卖糕点的铺子前排了长长的队伍,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抬眼一看,店铺前挂着的旗帜上书“龙井茶糕”四字。原来不知不觉间竟走到了这家店门前。

记忆将他拉回一年多前,那时他奉命调查常固桥一案,离京前的某一天,自己和周庭兰、郭廉一起吃饭聊天,几人劝慰郭廉、鼓励自己,还说等自己回了杭州,一定要帮他们带梧桐巷口的龙井茶糕回去,不过好像最后自己也忘了,并没有履行诺言。

再后面,郭廉喝醉了,撞上了和霍昭同行的一位友人,好像就从那个时候开始,自己和霍昭的羁绊就开始加深了吧......

就这么漫无边际地想着,胡一庭站到了队伍的最末尾,这个味道自己也好久没尝过了,突然有些嘴馋。

龙井茶糕在杭州城内这么有名,霍昭一定也吃过吧,他会不会也喜欢这个味道呢?

为什么以前我们同在一座城内,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呢?

胡一庭不知道为什么又想起了霍昭,自从南京分别以来的两个月,他每天都会在不同的时间想起霍昭。

有时候是看见学生们换上夏季的青衫,颜色鲜艳清爽,他会想起初见时霍昭朝他抛掷的那颗青果,从他眼前划下一个漂亮的弧度,抬头望见霍昭抄着手靠在窗边,风将他支出窗外的宽大袖袋微微吹动,那个人正眉眼弯弯对着他笑;有时候是看见和邓家巷口那家面摊相似的店铺,他也会想起并肩携手的那些日子,常和霍昭共处在一方简陋的篷布下,围在一张小桌前吃面,和外表的讲究不同,霍昭吃东西是很豪爽的,总是三下五除二就把碗里的东西吃干净,让同行的人也很有胃口。

有时候甚至不需要看见什么,胡一庭只要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如水的月华就会从窗户处悄无声息地溜进来,在黑暗中主动汇聚成霍昭的样子——他们一起去吃那碗昂贵的鲜虾面、他们并排坐在南下的马车里、他们在船头赏月聊天。

偶尔清风穿堂而过,好似将胡一庭拉回了那些悠远的时光,几度幽梦辗转流连,内心的情感也逐渐清晰起来。

同霍昭在一起时,总是有数不清的新鲜事发生,或悲或喜、或怒或乐,总是让自己猝不及防,只可惜感受太过强烈,耗干了体力。忙碌的日常并没有给胡一庭留足时间,可以细细体会对霍昭的那份混沌的感情,只好用朋友知己之类的话语,不清不楚地搪塞。

原以为分别之后,回忆就会被淡忘,可没想到时间一慢,个中滋味才被细细咂摸出来,犹如放印子钱那般,本上加利,愈滚愈多,那份朦胧的暧昧终于开始现出原形——从初见时自己的羞愤,到后来的自责、不安,逐渐演变为对霍昭的欣赏、钦佩,他都忽略了,那份潜藏在所有情绪之下的,他不由自主想要靠近霍昭的期盼。

直至如今,他才懊悔自己居然错过了那样多本可以好好和霍昭相处的时刻。他后悔自己没能及时觉察内心的在意和嫉妒,离京的路上总是对霍昭恶语相向;后悔分别那晚在船头并肩而坐,霍昭的手覆在自己手背上时,自己却慌张着抽回了手。当时自己太过害怕,害怕明日的分离、害怕未知的未来、害怕误解霍昭的心意、更害怕自己深陷其中。

总是这么后知后觉,这算什么回事?胡一庭天资聪颖,也因这聪明而高傲。他不想承认自己的愚笨,但在从未体会过的爱情领域,他实在是动辄得咎、举步维艰。

就算在分别之时,和霍昭互相交换了地址,估计也不会再相见了吧。现在自己事务缠身,没法轻易离开杭州,再说霍昭......他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他有家人尚在南京,一定会给他安排一门合适的亲事,至于存在于他自己、又或许存在于他们两人之间的那种暧昧,就如同春末的残花,败了就败了。

胡一庭渐渐停下了跟随队伍往前挪动的脚步,排在前面的人结账离去,身后的人不耐烦地催促:“往前走啊!怎么停下了?”

胡一庭这才回过神,下意识回头道歉,错愕的一瞬,他看见了那个朝思暮想的人。

“胡一庭?”霍昭显然十分意外,他本来排在队伍最末处,正埋怨前面的人走得慢,看见是胡一庭,赶紧将他拉到一边,又惊又喜道,“怎么是你?”

胡一庭一时有些语塞,有些人太过高兴会巧舌如簧,有些人则会笨口拙舌,胡一庭显然是后者,他略显呆滞地被霍昭带到一边,因为害怕露怯,说不出一句话。

在霍昭看来,对于自己的突然出现,胡一庭只是有些茫然无措地站着,并没有意外之中的高兴,好像这个把月过去,他已经把自己全忘了。

霍昭不免有些失落,脸上的笑容也沉了下去,胡一庭捕捉到了他冷淡下来的态度,懊恼自己实在愚笨,内心的情绪表达得不够完全,又立刻补上一句:“你怎么......怎么来杭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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