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终于到了!”
夏梨大喘着气,慢慢推开头顶的活板门,爬了上去。
现在的她披头散发,脸上沾着灰尘和蛛网,活像一个刚从禁林里逃出来的野人。
她瘫坐在地上,随手从身旁的板条箱里摸出几块巧克力。
一股脑塞进嘴里,总算让她缓过一口气。
如果再来瓶水就更完美了。
但蜂蜜公爵并没有饮用水售卖,地窖里自然也不会有这种东西。
似乎所有魔法商店都不卖水,可能是很多巫师都会“清水如泉”咒语的缘故。
令夏梨郁闷的是,她虽然在禁书区学会了“清水如泉”咒语的变种,“血如泉涌”。
却并不会“清水如泉”咒语。
主要觉得这个咒语暂时用不上,毕竟在霍格沃茨根本不缺吃喝。
夏梨难受地摸着脖子,吃过巧克力的喉咙里,那股黏腻的甜腥味愈发浓重,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呼吸。
没办法,只能吃起能让人飘到空中的果汁奶味球。
又往嘴里塞了几个会在胃里跳的蟾蜍形状薄荷冰淇淋。
嗓子一下好受了许多。
就是整个人悬浮在了地窖的半空中,胃里每跳一下,身体便不受控制地往上蹿一截。
偶尔撞到头顶木梁的力道重了,便会快速下坠到地板上,接着再次弹起。
夏梨觉得自己像一颗篮球。
“亲爱的,地窖里好像有什么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楼上传来,应该是蜂蜜公爵的老板娘。
“没事,大概是老鼠什么的。”一个男人的声音,肯定是蜂蜜公爵老板了。
“那你不赶紧去看看!还是你认为老鼠不会吃太妃糖,因为觉得太甜了!”
“好,我现在就去。”老板有气无力地回应着。
又是几声抱怨的催促。
沉重而拖沓的脚步声在地板上响起,一步步逼近地窖入口。
夏梨心脏狂跳,慌乱中试图抓住身边的货架稳住身形,可胃里的蟾蜍冰淇淋偏偏在此时剧烈跳动。
地窖里顿时传来咚咚咚的声响。
“谁……谁在里面!”老板的脚步声戛然而止,手不停在睡衣上摸索,试图拿出他放在床头柜的魔杖。
夏梨不可能回答,也没办法回答。
因为她正在cos一颗被激烈拍打的篮球!
现在已经不能去考虑被发现怎么办了,保命要紧。
再拍下去,她脑子就要撞成一团糨糊了。
“救……啾啾啾啾啾啾啾命~~~”夏梨发出绝望的颤音,声音尖细又断续。
“谁在里面!亲……亲爱的!快下来!救……啾啾啾啾啾啾啾命~~~”老板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同样的颤抖。
“当个人吧!什么时候了还学人说话!”
夏梨在心里无声咆哮,身体又一次次弹起,脑门“咚”的一声闷响撞在横梁上。
眼冒金星的瞬间,她也明白了无法指望别人,只能自救。
“我是个巫师,不是乱挥棍子的狒狒!”
拉文克劳院长弗立维教授的教诲在脑海中回响。
“冷静,夏梨,肯定有办法让自己在这个狭小的地窖里,不再像一颗篮球一样蹦来跳去!”
狭小……蹦跳……
有办法了!
好在从进入密道到爬出,夏梨一直攥着魔杖。
她强忍着眩晕,抓住又一次下坠的间隙对着自己施放了“泡头咒。”
一个类似倒置鱼缸一样的保护气泡出现在头上。
接近着又对着气泡施放了放大咒。
超大的气泡挤开周围的板条箱和其他木箱子,在地窖中“顶天立地”。
夏梨不再被地板和顶棚拍来拍去。
头稳稳固定在超大气泡的正中央,只是身子还是会摆来摆去。
她从一颗篮球进化成了一条超级胖大鱼。
大脑终于不再晃荡,但眩晕感还未消失。
巧克力甜腻的味道又涌上心头,夏梨有点想吐。
“呕!”
混杂着巧克力,果汁奶味球和蟾蜍形状薄荷冰淇淋的彩虹色糊状物扑到了大气泡的内壁。
夏梨的身体不再漂浮,胡蹦乱跳,缓缓垂了下去。
地窖门被打开,蜂蜜公爵店主夫妇举着魔杖,相互搀扶着缓缓走下楼梯。
“荧光闪烁。”二人同时念道。
“啊!”二人又同时尖叫,晕倒在地上。
没人知道他们在幽暗的地窖中,把那团散发着诡异彩虹光泽的“巨型果冻”看成了什么。
夏梨也不清楚。
“泡头咒”形成的“鱼缸”并不透气。
她在呕吐后很快便解除了咒语。
其实不解除也看不到,毕竟那层彩虹色的糊状物形成的图案在前方,除非有穆迪的那只魔眼。
等等,好像还真有一只魔眼,是去年伊芙琳送她的圣诞节礼物。
就在她的魔法箱子里放着。
不过现在想起来已经没用了,大气泡在恢复成正常大小后,连带着里面的黏糊糊化为了一滩让人难以直视的物体。
夏梨皱着眉头,挥动魔杖,念出一串清洁咒。
又把地窖里所有箱子的摆放位置恢复如初。
至于昏迷的店主夫妇,夏梨用悬浮咒把他们放到了地板上相对平整的区域,以便他们醒来时,腰酸背痛的情况不会太严重。
做完这一切,她在店里转了一圈,找到一壶热水和一罐茶叶。
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又拿了块亮晶晶的粉色椰子冰糕,坐在柜台上悠闲地吃喝完,才慢条斯理地离开店铺。
临走时,没忘了将五枚金加隆压在了茶杯下面,作为购买商品的费用以及一些精神损失费——虽然她完全搞不明白那对夫妇到底看见什么,竟然被吓得昏迷。
推开店门前,夏梨有想过要不要对他们使用遗忘咒,但想到他们并没有看到自己的脸,决定还是算了。
记忆是宝贵的,哪怕是无聊透顶,或吓到昏厥的记忆,依旧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如无必要,夏梨不太愿意抹去他人的记忆。
离开蜂蜜公爵,已经是夜晚十一点多。
不是周末,没有学生的霍格莫德村显得格外安静。
街上只有三把扫帚酒吧和猪头酒吧亮着灯。
三把扫帚酒吧明亮、干净而温暖。
老板罗斯默塔女士还是一位长相明艳动人的大美女。
猪头酒吧则是一间又小又暗、非常肮脏的屋子,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羊膻味。
几扇凸窗上积着厚厚的污垢,光线几乎透不进来,原本是石头铺的地面上积了几个世纪的污垢。
里面的客人还都爱把脸藏起来,把自己裹在散发着霉味的斗篷里,像是一群见不得光的老鼠。
老板更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儿。
无论怎么对比,三把扫帚都是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