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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车站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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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永远学不会。因为每一个他不想告别的人,都是他不想失去的人。而告别意味着失去,意味着承认“我们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了”,意味着接受一个没有这个人的未来。他不想接受。

但接不接受,未来都会来。

他转过身,继续往右走。雨已经完全停了,天边的那道彩虹比刚才更清楚了,七种颜色,从地平线的一头弯到另一头,像一个巨大的、沉默的微笑。他的鞋子湿透了,踩在地上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校服的裤子湿到了膝盖以上,贴在腿上,走路的时候沙沙作响。

他在公交车站等车,站在那里,手插在口袋里,头发还在滴水。旁边等车的人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个学生很奇怪——下这么大的雨,怎么不带伞?他怎么解释?他说他把伞让给了一个人?不,那个人把伞借给了他,是他没有接。白宇把伞举到他头顶的时候,他应该接过来,说“谢谢,那你怎么办”,然后白宇会说“没事,我家近”,然后两个人推让一番,最后他拿着伞回家,白宇淋雨跑走。这才是正常的剧本。但他没有按照这个剧本演,因为他连推让都不敢。他怕推让的时候,手会碰到白宇的手。他怕碰到白宇的手之后,就再也舍不得松开了。

所以他没有接那把伞。

他选择了淋雨。

淋雨是安全的。雨不会问他为什么手在抖,不会注意到他的心跳加速,不会在他移开目光的时候露出疑惑的表情。雨只是落下来,打在他身上,凉凉的,湿湿的,不带有任何感情,不提出任何问题,不需要任何回答。雨是他最安全的伴侣。

公交车来了,他上车,刷卡,走到最后一排坐下。车窗上全是水痕,一道道的水痕交错在一起,像一张没有写字的透明的纸。他把额头抵在车窗上,冰凉的,凉的触感让他稍微清醒了一点。

他想,白宇现在应该已经到家了。出租车比公交车快,白宇的家比他的家近,白宇现在应该已经换上了干衣服,坐在沙发上,喝着热茶,看着电视,或者在跟家人说高考的事。白宇的家里应该有灯光、有饭菜的香味、有父母的笑声、有电视的声音。白宇的世界是温暖的、明亮的、热闹的。而他的世界是冷的、暗的、安静的。

他一直都是一个人。从八岁到十八岁,十年了。他一个人在旧巷里走,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上学,一个人在深夜里失眠,一个人在雨中淋湿。他一个人做了所有的事,一个人扛了所有的情绪,一个人把所有的秘密锁在心里的那个抽屉里。

但他不想一个人了。

他不想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额头抵着冰凉的玻璃,用看雨的方式来打发时间。他想有一个人在他旁边,在他淋雨的时候把伞举到他头顶,在他说“北京见”的时候认真地点头,在火车站的站台上隔着车窗对他挥手,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和他一起走路、一起吃饭、一起说话、一起沉默。

他想要白宇。

但他不敢要。

因为白宇是一个男生,他也是。因为他从八岁就知道的、藏了十年的、让他羞耻了十年的那个秘密——他喜欢男生。这个秘密像一堵墙,把他和白宇隔开了。他能看到白宇,能听到白宇,能闻到白宇校服上洗衣液的味道,但他碰不到白宇。墙太厚了,厚到他的声音传不过去,厚到白宇看不到墙这边的他。

公交车到站了,他下车。雨又下起来了,比刚才小了一些,细细密密的,像牛毛,像花针,像很多很多根看不见的线从天上垂下来,连接着天和地。

他走在雨里,没有跑,没有躲,只是慢慢地走,一步一步的,像一个不着急回家的人。他不着急回家,因为家里也没有人在等他。父母在店里忙,不会因为他淋湿了就放下手里的活来关心他。他就是回到家,换了干衣服,自己煮碗面吃,然后坐在书桌前,拉开抽屉,看着那颗大白兔奶糖和那个已经干枯的苹果发呆。

这就是他的生活。

从八岁到十八岁,没有变过。

他推开门,走进楼道。声控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灰色的墙上,墙上有小孩用粉笔画的小人、小狗、小花,线条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刚学会握笔的孩子画的。他沿着楼梯往上走,一层,两层,三层,四层。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从书包里掏出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咔嗒。

门开了。

屋里是黑的,没有人,没有灯光,没有饭菜的香味,没有电视的声音。他站在玄关,脱掉湿透的鞋子,换上拖鞋,走进屋里,打开客厅的灯。白光刺眼,他眯了一下眼睛,然后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把湿透的校服脱下来,扔进洗衣篮里,换上一件干爽的T恤和短裤。头发还是湿的,他用毛巾擦了擦,擦到不滴水了,就扔到一边,坐在书桌前。

拉开抽屉。

那颗大白兔奶糖还在,糖纸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蓝白相间的颜色褪成了灰白色。那个苹果还在,红色的皮已经皱巴巴的了,像一张老人的脸,金色的丝带还系在上面,蝴蝶结没有散,但颜色已经暗了,不再闪亮。那本笔记本还在,封面上什么也没写,但里面写满了字。他翻了翻,没有看内容,只是翻了翻,听着纸页翻动的声音,沙沙的,像风吹过树叶。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回抽屉,关上抽屉。

然后他趴在桌上,把脸埋在手臂里。

他闭着眼睛,脑子里全是白宇说的那句话。

“那北京见。”

他在心里把那四个字一遍一遍地念,像念经,像祷告,像在跟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听到的神明许愿。他许的愿很简单——让我在北京见到白宇。让我再见到他。让我在还能见到他的时候,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出口。

也许到了北京,他还是不敢说。也许他这辈子都不敢说。也许他会像藏那颗糖一样,把“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藏在心里,藏一年,藏十年,藏一辈子,藏到糖化了,苹果烂了,笔记本的纸页黄了,藏到他老了,白宇老了,两个人在某条街上偶遇,他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白宇也有了家庭,两个人礼貌地寒暄,交换名片,然后各自转身,走向各自的人生。

他知道这是最有可能的结局。

但他不想接受。

他趴在桌上,在黑暗里,无声地说:“白宇,我喜欢你。我会去北京的。我会在秋天的时候,在银杏叶变黄的时候,在那个古老的城市里,告诉你我喜欢你。”

他不知道这个承诺是对谁说的。

也许是对白宇说的,也许是对自己说的,也许是对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未来说的。

他只是想说。

说出来,他就舒服了一点。

哪怕没有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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