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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店里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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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世间痴人,总爱把一腔心绪,揉进些旁人难解的道理里。

我便是这般。常说纯爱之人走到头,终究要撞上物理,便自作主张,将这一桩心事唤作“消息回复的既定概率”。

这名字听着唬人,实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把不敢说出口的喜欢,包装成一套可以推演、可以计算、可以自圆其说的理论。

可理论归理论,发消息的时候,手还是会抖。

这是后话。

故事的开端,在一家旧书店。

老城的春天来得慢,三月了,风里还带着冬天的尾巴,吹在脸上凉飕飕的。

街巷两旁的梧桐树刚冒出新芽,嫩生生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

空气里有泥土和草木混合的味道,说不上好闻,可让人觉得踏实。

我搬到老城不到半年,人生地不熟,整日闷在屋里读书写字。

好友林看不下去了,硬拉我参加一个读书分享会。

“你去不去?”林在电话那头问。

“不去。”我说。

“为什么?”

“人多,吵。”

“你就不能合群一次?”

“不能。”

林沉默了三秒,换了个策略:“听说这次有个姑娘,读中文系的,长得好看。”

“跟我有什么关系?”

“跟你有关系。”林意味深长地说,“你总不能一辈子一个人吧?”

我挂了电话。可那天下午,我还是去了。

不是因为他说的“姑娘”,是因为那家书店。

我路过几次,门脸陈旧,招牌斑驳,藏在一条小巷里,像被时间遗忘的角落。

我喜欢这样的地方——安静,不吵,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书店不大,进门是一排书架,挤挤挨挨塞满了书,空气中弥漫着旧纸页和油墨混合的味道。

靠窗摆了几把椅子和一张长桌,已经坐了十几个人,或低声交谈,或独自翻书。

我找了个角落坐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翻开,却没看进去。

分享会的主题是“你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持人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声音不大,可中气十足,一个一个点名。

轮到谁,谁就站起来,念一段自己喜欢的文字,说说为什么喜欢。

我听着,心不在焉。

有人在念诗,有人在念散文,有人在念小说。有的人念得声情并茂,像在演戏;有的人念得干巴巴的,像在念课文。

我低头翻书,等着这场活动快点结束。

门被推开了。

一阵风灌进来,带着外面的凉意。

我下意识抬头——一个女孩站在门口,穿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手里捧着一本书,脸上带着歉意的笑。

“不好意思,来晚了。”

她的声音不大,柔柔的,像溪水漫过鹅卵石。

店主摆摆手,示意她坐下。

她环顾四周,扫了一眼屋里的人,目光在我这边停了一下。

只剩我旁边的位置空着。

她走过来,轻声问:“这里有人吗?”

我摇摇头。

她坐下,把书放在桌上,理了理头发。

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干净的、清甜的,像春天的风。

我没有看她,低下头,继续翻手里的书。

可书上的字,一个也看不进去了。

分享会继续。

一个一个轮过去,快轮到她了。

我在心里数着,前面还有三个人、两个人、一个人——

“到你了。”主持人看向她。

她站起来,翻开手里的书。

我瞥了一眼封面,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她清了清嗓子,念了一段。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局,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她的声音不大,可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她念得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话,又像是在跟书里的人说话。

我听过很多人念这段,可从来没有一个人,念得这么……安静。

没有煽情,没有表演,只是安安静静地把这些字念出来。

念完,她顿了顿,说:“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很多难熬的夜晚。每次觉得撑不下去了,就翻开读几页,读着读着,心就静了。”

她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像盛着星光。

然后她坐下了。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书,心跳很快。

不知道是因为她念的那段话,还是因为她念那段话时的样子。

我偷偷看了她一眼。

她的侧脸很好看,鼻梁挺直,睫毛很长,低垂着,像两把小扇子。

她似乎察觉到了,偏头看了我一眼。

四目相对。

我的心跳快了一拍。

她很快移开了目光,我也移开了。

谁也没说话。可那一瞬间,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扎了根,细细的,软软的,说不清是什么。

分享会结束后,我本想找她说话。

可她走得太快了,等我合上书站起来,她已经推门出去了。

我跟到门口,看到她穿过巷子,拐进了另一条街。

浅蓝色的连衣裙在暮色里晃了晃,不见了。

我站在书店门口,愣了很久。

店主出来收招牌,看到我,问:“还有事?”

“没有。”我说。

“那早点回去吧,要下雨了。”

我点点头,走了。

那晚真的下了雨。

不大,淅淅沥沥的,打在窗棂上,像有人在轻声絮语。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她念书时的样子,她的声音,她的侧脸,她看我的那一眼。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

除了她喜欢《我与地坛》,我对她一无所知。

可我想再见到她。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心里生了根,一夜之间就长出了枝叶。

我起身,打开手机,翻看那家书店的公众号。

分享会的照片发出来了,十几张,我一张一张翻过去。

第四张,她坐在角落里,低头看书。光线从窗外照进来,落在她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边。

我截了图,存进了手机。

想了想,又截了一张,存在一个新建的文件夹里。

文件夹的名字,我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写了两个字:“等等。”

等等。

等等。

等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

可我知道,从那天起,我成了一个痴人。

痴人总爱把一腔心绪,揉进些旁人难解的道理里。

而我,把这一桩心事,唤作“消息回复的既定概率”。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名字,会陪我走很远的路。

窗外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没有停的意思。

我握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着那张截图。

她的侧脸在昏暗的光线里,像一幅水墨画,淡淡的,浅浅的,看不清眉眼,可我知道,很好看。

我放下手机,闭上眼睛,可她还在脑子里。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她还在。

我又翻了个身,盯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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