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门外吹来的晚风都忽然一滞,耳边传来衣甲摩擦的冷脆声,年轻的晋王缓步踏入,身姿挺拔,周身裹挟着久居上位的凛冽威压。
秦县尉带着一众衙役,都垂首躬身行揖礼,姿态很是恭谨。
晋王并未看众人,目光沉沉地看着大厅中央的尸首,缓步绕了一圈,眉头紧蹙。 身侧随行的亲兵则单膝跪地,仔细勘验了尸身,回禀道:“晋王,死者确实为烽火军士卒严维,但他随身的密函和身份令牌不见了。”
晋王微微颔首,沉声问道:“何人最先发现的尸身?”
秦县尉上前半步,躬身回话道:“回晋王,卑职云林郡县尉秦五,近几日率衙役一直在林洲丛林里巡视,是属下衙役最先发现的遗体。”
“何时发现的?”
“就在方才,地点在客栈东北二里地的密林深处。卑职赶到时,严维已经气绝身亡。”
晋王眸光微凝:“可查到凶手?”
“尚未查到。卑职方才勘察过现场,在凶案附近寻得一串脚印,踪迹一路延伸到这客栈门前。卑职由此推测,凶手极有可能隐藏在这客栈中,还没来及逐一排查审讯。”
阿锦惊呆了,秦县尉说的一路延伸到客栈门前的脚印,应该是自己留下的吧?
她下意识攥紧衣角,心里有些慌,此时感觉一道凌厉的目光从自己开始,扫过全场。
“谁是店主?”
阿锦稳了稳神,小声道:“回、回晋王,民女便是。”
晋王只看了她一眼——这一眼,阿锦就明白了,李泽不认识自己了,通过黄金屋,自己变成了这家客栈的平凡店主,他则成了权势滔天、遥不可及的当朝晋王。这身份未免相差有点大了。
“一个时辰之内,可有新入客栈的客人?” 晋王那训练有素的眼睛,也一眼看出死者身上的血迹尚未完全凝涸,遇害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时辰。凶手在一个时辰内应该不会走远;又有秦县尉所说现场附近有脚印,便一路跟来到这客栈,那嫌疑人最有可能来此投宿了,或就是这客栈里的人。
关键是,整个林洲庞大的原始丛林里,只有林洲客栈这一家。但凡走进丛林,这里几乎是唯一能落脚的地方。
阿锦也只好站出来澄清了,否则这客栈不仅是官府的眼中钉,以后恐怕也会成为这晋王的碍眼处,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也难保住了。
“晋、晋王,民女方才刚从外面回来。一个时辰之前在回来的路上,倒是遇到三个黑衣人……”阿锦就一五一十把刚才在树林里遇到那三个黑衣人的事全说了,包括听到的打斗声,兵器刺穿身体的声音,还有鲜血喷涌的细微声。
说的如实详细,一是洗脱自己的行凶嫌疑,二也是为官府指明方向,凶手是别人,不要盯着本客栈。
当然她隐瞒了自己是刚从黄金屋穿越过来的事。
晋王静静听着,深邃的眼底闪过疑惑,她所说的细节太过细致和真实了,绝不可能凭空捏造出来。
“前面带路,带本王去查证。”
阿锦便提着灯笼,在前面带他们出了门,向来时路走去。
抬头看天,应该是子初时分(夜晚十一点),树林里突然很安静,只有偶尔轻柔的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不仅周围没有那种毛骨悚然感,连深夜中那女子的低叹也消失了。
阿锦思忖,可能是晋王带重兵前来,男子阳刚气太盛,抑制了林中阴邪诡异之气吧。
但她并不知道行凶现场在哪里,只凭记忆,走了有三柱香功夫,来到那棵自己先前藏身的老松树下,指认了现场。
晋王接过亲兵递来的火把,向老松树后面照去,果然看到松树根前有女子浅浅的脚印,那脚印的大小,和身边店主脚掌的尺寸大致相似。
随后他看到松树前面的草地凌乱不堪,踩踏的痕迹交错重叠,看出来都是男子足印,和那三个黑衣人也对得上。
晋王示意士兵等在原地,以免破坏现场足迹。他和秦县尉、阿锦,顺着那三人的足印,一路向前走去,一直追踪到半里地,才在一处洼地停下来。
秦县尉道:“禀晋王,烽火军严维的尸体,就是在这里发现的。”
果然那片洼地上,有大片血迹浸透的青草,在夜色中触目惊心。四周草木倒伏状,打斗的痕迹也清晰可见,显然这里是凶案第一现场。
阿锦的证词,现场痕迹,尸身状况,在这里全对上了。但诡异之处在于,那三名黑衣人在杀害一名烽火军后,脚印却在此地消失了。
秦县尉也困惑,“难道他们飞了不成?卑职初次勘察时,也注意到他们没有离开的脚印,只在附近看到了……店主的脚印,所以卑职才断定,嫌疑人必定藏匿于林洲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