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天气不太好,可在一片阴云中,却射出了一缕金光。
许正然坐上火车的那一刻,正好就是沈铃踏出火车站的时刻。
久违的感受到家乡的温暖,沈铃拉上罗翊就往饭店走。
“诶哟!饿死我啦!”
沈铃带着罗翊去了一家自己小时候很喜欢的饭店。
那是一家中西结合的饭店,有西式的装修,但吃的是中餐。
进门看见的就是一盏偌大的水晶灯,连上楼的楼梯扶手都铺着金箔;每一张餐桌的中央都摆着一盏西式蜡烛。
不禁让人感慨:真是洋气!
沈铃将碗筷洗干净,就拿起桌上的菜单看了起来。
“罗助理,你想吃什么?”
沈铃礼貌一问。
“有什么?”
罗翊一边啷碗一边发问。
“唔……有西湖醋鱼,有白斩鸡,有东坡肉,龙井虾仁,还有……大闸蟹。”
沈铃报菜名似的将这些菜式一一报给罗翊听。
“要只白斩鸡和一碟龙井虾仁吧。”
“再要两只大闸蟹吧!”
在看见菜牌上有大闸蟹的那一刻,沈铃对其他的菜没有了兴趣。
“服务员!”
沈铃举着手,将离自己最近的服务员唤了过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女生在口袋里拿出一个本子和一支笔,低头看着沈铃。
“要一只……哦不,半只白斩鸡,然后一碟龙井虾仁,然后要三只大闸蟹。谢谢!”
“为什么要三只?”
罗翊不解道。
沈铃神秘地看着他,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了一只狗。
“因为我的乐乐也要吃啊!”
罗翊:……
“我都快忘了你还带了只狗了……”
沈铃将狗子放在旁边一张空的椅子上,用水壶倒出一碗水,放在狗子面前。
看着狗子火急火燎喝水的模样,沈铃有些心疼。
“乐乐,都快渴死了吧……唉,真是受罪。”
罗翊看着沈铃对着狗子发牢骚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
“这狗是品种么?”
“不是啊,就是农村的小土狗。但是乐乐也很漂亮啊!白白的,鼻头也粉粉的。多可爱啊!”
罗翊叹气。
难道这就是‘母不嫌子丑’?
“您好,您的大闸蟹。”
看着面前着一盘香喷喷的大闸蟹,可给沈铃激动坏了。
“秋天!就是吃螃蟹的季节!”
迫不及待的就伸手去拿,可刚碰到壳,沈铃的手指就被烫了一下。
“嗷!”
沈铃用手指捏着耳垂,抬头一看,就看到罗翊用一种看智障的眼神看着自己。
“你是不是在农村待久脑子待出问题?”
罗翊发自内心地提问。
“什么嘛,我不就是心急了一点而已嘛!”
沈铃有些怨毒地看着这个‘衣冠禽兽’。
“您好,您点的白斩鸡和龙井虾仁。”
服务员将菜端上来的同时,也把开螃蟹的工具送了上来。
“谢谢!”
沈铃拿起工具,将螃蟹最上面的蟹壳拆下,露出里面金黄的蟹膏。然后用勺子挖出蟹膏,放在狗子的碗里。
“嘬嘬嘬,乐乐,来吃螃蟹啦!”
罗翊没有马上吃掉螃蟹里最好吃的部分,而是将蟹腿一只只拆下来,用到将最上面的一部分割下来,放到嘴里将蟹肉嘬出来。
“你为什么不吃蟹膏啊?”
沈铃一边咽口水一边看着罗翊面前的螃蟹。
“你不是还有一只么?”
罗翊将螃蟹往自己的方向挪了一挪。
“我、我知道啊,就是问一下嘛……”
沈铃见罗翊没有将螃蟹给自己吃的想法,悻悻地低下头继续嘬自己的蟹肉。
如果是许正然,不仅会把蟹膏给自己吃,还会给自己把蟹腿的肉剥出来给自己。
但这个想法在脑海里冒出来的那一刻,沈铃自己都惊住了。许正然都要结婚了,为什么还要孜孜不倦地怀念着从前的美好?
可能因为自己贱吧,从一开始,人家就没想过跟自己过一辈子,但自己就是贱,总是自己骗自己。
逃避着他根本不爱自己这个现实。
沈铃突然想到了那天晚上,许正然亲口说喜欢自己,可实际上呢?
许正然啊许正然,你一点也不老实,每天都在骗人。
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流下,连眼前的螃蟹也不觉得香了。
看着突然失落的沈铃,罗翊和狗子都很懵,还有些不知所措。
“你、你没事吧?吃个螃蟹至于这么感动么?”
沈铃本来还在伤感,听见这话,瞬间绷不住了。
“噗!”
深吸了一口气,沈铃看到了一人一狗的不知所措,出言安慰。
“我没事,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太开心的事。”
沈铃苦笑了一下,食欲也没有了,只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狗子和罗翊吃饭。
等两人吃完了饭,太阳在正空散发着光芒。
“我们去看看东湖吧!或者去看看柳叶亭!”
沈铃拉着罗翊就要往东湖方向走。
“我们要先回沈家老宅。”
沈铃一听到‘沈家老宅’,就有些胆怯。
“为、为什么啊?我不管!我要去看东湖!”
罗翊拉着沈铃的衣袖,在早就约定好的地点等待着司机来接。
“我们晚点去不行吗?我们晚点去嘛!”
沈铃见来硬的不行,就开始来软的。抱着罗翊的手臂就开始撒娇。
“你!”
罗翊一个大直男哪里见过这种场景,连忙甩开沈铃,跟他隔了一米远。
拍了拍自己的西装,罗翊就开始解释。
“沈先生要我们快点回去。”
这人真是软硬不吃。沈铃在心里吐槽。
尽管不情愿,但还是跟着罗翊上了车,出发去沈家老宅。
“为什么父亲要让我们赶紧回去啊?”
沈铃一边摸着怀里的狗子一边看似发牢骚,但其实是在罗翊这里试探父亲的态度。
“不是‘你们’,是你。”
罗翊根本没有跳进沈铃的陷阱。
沈铃奸计没得逞,有些置气,转过身对着车窗,面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江南风景。
但他的内心却波涛汹涌。
父亲不会知道我喜欢男人的事情了吧!这么着急叫我回去,难道是家里出事了?不能吧。
可时间不等人,沈铃还没做好面对父亲的准备,司机就开到了宅子前。
“沈少爷,罗先生,到地方了。”
沈铃耷拉着出了车门,站在许久未见的沈家老宅。
沈家老宅在沈铃的曾曾祖父那一辈年轻时就建好了,但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房子不仅没有老化,反而在花费重金的条件下,宅子变得越来越新。
在房子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花园。各种各样金贵的花草树木,连只能在北方种植的松树在这花园里也能见到。花园的大部分都是罕见稀奇的植物,比如鬼兰,一种生长在中美洲的附生植物。
诸如此类的,还有白鹭花、生长在古巴和佛罗里达的幽灵兰花和玉兔兰等等。
这些植物一年的维修费就是一个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款。
不是为了做什么生物实验,也不是为了展览,只是因为沈家现在的掌权者沈清淮的爱好就是各种奇珍异草。
沈铃对着一株看起来像鸭子的花产生了浓烈的兴趣。
正在研究着,一旁走来了一位穿着围裙的年轻男人。
“这是‘飞鸭兰’,一种生长在澳大利亚的兰花,现在全世界不超过一百株。”
男人顿了顿,又说道:
“这是沈先生花重金从一个冒险家手里买下的,宝贝得很。”
沈铃听到了科普,想上手摸一摸。
“诶!这‘飞鸭兰’可娇贵的很,一下不如它意,第二天立马就缺水枯死,您最好不要碰。”
沈铃缓缓缩回手,在心里庆幸。
“走了!”
本来罗翊就对花花草草没什么兴趣,想到自己还有任务在身,就更没兴趣了。
“我的乐乐不见了!”
沈铃刚刚一心扑在那株‘飞鸭兰’上,连狗子跑了都不知道。
“啧。”罗翊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忍住了想暴打沈铃的冲动。
“乐乐!”
沈铃一边喊着狗子的名字一边在院子里找。
”乐乐!”
沈铃找了快二十分钟,愣是没能找到一只小狗。
“沈少爷!狗在这!”
不知在哪里传来了一阵中年男人的声音。
当沈铃找到声音传出的地方时,就看见自己家的狗子在土里啃着一颗没有刺的仙人掌。
“乐乐!”
沈铃有些生气但暗暗松了一口气。
“你这个小家伙,怎么能乱跑呢!”
旁边站着的中年男人开声道:
“沈少爷带回来的这只小狗真可爱!”
沈铃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忘记了旁边还有个人。
“哦……哈哈,您是……”
沈铃看着面前这个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人,气质莫名熟悉。
“我是沈家老宅的管家,我叫刘勇。”
听见刘勇的自我介绍,沈铃终于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是哪里熟悉。
原来沈家出来的每一个管家气质都大差不差,都是一副笑眯眯的脸,穿着一样的燕尾服,一样整洁的仪容仪表。
在王叔还没有从沈家出来前,说话方式和眼前这个现任管家几乎一模一样。
“沈先生知道您回到杭城,立马就派人去接你们。现在先生在等您,让我将您带到书房去。”
管家的这一段信息听的沈铃两眼一黑。
他何德何能啊!原来是一件严重到能让父亲花费时间等自己的事,恐怕沈铃巧舌如簧,也难逃父亲的制裁。
“额……好的,麻烦您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