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佩佩的邀請來得毫無預兆。
那是一個週四的下午,陳寧正在辦公室裡跟一顆不聽話的陀螺儀搏鬥。手機震了一下,他掏出來看——葉佩佩的訊息。
葉佩佩: 「這週六下午我們律所主辦了一場模擬法庭辯論,主題是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跟硬體研發也有點關聯。缺一個記錄員,包一頓晚餐。你有興趣嗎?」
陳寧盯著這條訊息,大腦自動執行了三個層級的分析。
第一層:她約我見面了。
第二層:但這次不一樣。不是兩個人的咖啡廳或便利商店,是一個公開場合——律所的活動。她把他帶進了她的「主場」。
第三層:「缺一個記錄員」——是真的缺人,還是她想讓他看到她在法庭上的樣子?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沒有理由拒絕。一個「對法律有興趣的理工男」,被邀請去看一場跟自己專業相關的法律辯論,這是完全合理的社交行為。拒絕反而奇怪。
陳寧: 「好,我去。需要帶什麼嗎?」
葉佩佩: 「帶一雙眼睛就好。」
週六下午兩點。陳寧站在那間律所的大樓門口。
這棟大樓在信義區,玻璃帷幕在午後的陽光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大廳是挑高的,大理石地板能照出人影,入口處站著兩個穿制服的保全。陳寧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格子襯衫——今天他穿的是深灰色的那件,比之前那件淺藍色的稍微正式一點——然後推開了玻璃門。
模擬法庭設在五樓的會議室。進去的時候,裡面已經坐了十幾個人——大部分穿著正式的套裝或西裝,年紀看起來從二十幾到四十幾都有。陳寧在最後排找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來,掏出筆電——他帶了筆電來,說是要做記錄,其實主要是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格格不入。
兩點十五分,辯論開始。
場地佈置得很正式——兩張長桌面對面,中間是「法官」席(由一個看起來資歷很深的資深律師擔任)。參賽的是四個見習律師,兩兩一組,分別代表原被告雙方。
葉佩佩是被告方的主辯。
她坐在右邊那張長桌的中間位置,面前攤著一疊文件,手裡握著一支黑色原子筆。穿的是深色套裝——跟那天在便利商店看到的同一套——頭髮在腦後紮得一絲不苟,妝容比平時稍微濃了一點,口紅是深玫瑰色的,在會議室的白光下顯得格外醒目。
她坐在那裡的樣子,跟蹲在公園裡摸大福的樣子——陳寧很難相信這是同一個人。
辯論開始後的第一分鐘,他就明白了為什麼葉佩佩會被視為「明日之星」。
她的聲音跟平時不一樣。
平時的葉佩佩——不管是咖啡廳裡的、便利商店裡的、還是LINE上的——說話都是那種不疾不徐的、有節制的、像在精打細算每個字的重量的語調。但在法庭上——即使是模擬的法庭——她的聲音變了。
不是變大了。是變硬了。
像一把在磨刀石上磨了太久的刀,每一個字都帶著鋒利的邊緣。
「根據著作權法第七條之一,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應以『人類創作貢獻度』為判斷標準。我方當事人在使用AI工具時,提供了完整的創意指令、進行了多輪的人工修正,且最終產出與原始AI輸出之間存在本質差異——」
她說到這裡,停了一下,目光掃過對面的「原告方」律師。
「——如果對方認為這些操作不構成『創作』,那我很好奇,按照對方的邏輯,一位使用數位繪圖板的藝術家是否也不算『創作』?因為繪圖板同樣是工具,同樣會對筆觸進行數位化處理。工具的智能化程度,何時成為了否定人類創作的標準?」
問題拋出去之後,對面的律師明顯頓了一下。
陳寧坐在最後排,手指停在鍵盤上,一個字都沒打。
他在看她。
不是以記錄員的身分在看。是以——他不知道以什麼身分。但他知道,此刻站在那個模擬法庭上的葉佩佩,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